来穗人员按要求准备相应的积分材料后,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网址进行用户注册,填报申请资料,上传资料图片,并在系统确认提交。网上预审通过后,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来穗人员和出租屋服务管理中心积分制服务管理受理窗口完成申请。
系统入口:http://113.108.174.59/bjfpublic/proxy/skin_1/index
积分申请的流程包括预审、初审、审核、认定四个环节。
(一)预审。
申请人登录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有关材料。积分制受理窗口在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上收到积分申请后,应当结合相关部门的共享信息,及时核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进行预审。
(二)初审。
预审通过后,积分制受理窗口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积分申请。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积分制受理窗口提交纸质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和信息化处理,及时录入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三)审核。
积分制受理窗口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入相关信息认证平台进行材料比对打分,并录入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若无相关信息认证平台,积分制受理窗口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的信息推送至相关部门进行审核打分。
相关审核部门收到申请材料信息后,依托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审核,并按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体系及分值表》进行打分。各相关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和打分结果录入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四)认定。
各相关部门完成审核打分工作后,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对各相关部门的审核打分进行汇总认定。
来穗人员可以随时享受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等公共服务吗?
答:不是。来穗人员可随时申报积分,但积分制入户、随迁子女入学、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等公共服务申报时间将另行发布明确,并不能随时享受公共服务。因此提醒来穗人员应关注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并根据自身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自己的积分,避免在服务政策发布后才补充资料更新积分,容易漏算积分或耽误申请。
来穗人员7月1日起就可以申请积分制入户吗?
答:不可以。持有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的来穗人员,积分达到一定分值后,且符合积分制入户的具体条件,可以申请积分制入户。但是,具体申请时间安排、入户分值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报,每年积分制入户指标按当年指标计划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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