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穗人员可以随时享受积分入户、积分入学等公共服务吗?
答:不是。来穗人员可随时申报积分,但积分制入户、随迁子女入学、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等公共服务申报时间将另行发布明确,并不能随时享受公共服务。因此提醒来穗人员应关注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相关政策文件,并根据自身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自己的积分,避免在服务政策发布后才补充资料更新积分,容易漏算积分或耽误申请。
2、来穗人员7月1日起就可以申请积分制入户吗?
答:不可以。持有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的来穗人员,积分达到一定分值后,且符合积分制入户的具体条件,可以申请积分制入户。但是,具体申请时间安排、入户分值及相关要求将另行通报,每年积分制入户指标按当年指标计划确定。
3、来穗人员如何申请办理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
答:凡持有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的申请人,符合积分制入学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可为其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公办学校或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学位,具体入学分值由各区按指标计划确定。申请人为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的具体办法由各区政府另行制定。
4、来穗人员如何申请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
答:凡持有在本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的申请人,符合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具体条件和要求,可申请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承租分值、时间节点,由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另行公告。
5、积分制服务管理的积分指标体系的构成是怎样的?
答:积分制服务管理的积分指标体系包括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三部分。基础指标由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就业、文化程度、年龄状况等4项组成;加分指标由技术能力、创新创业、特定职业与服务、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励等6项组成;减分指标由信用情况和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2项组成。申请人的总积分等于基础指标积分加上加分指标积分,减去减分指标积分的分值。
6、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时长怎样计算?是计算累计时长或连续时长?
答:根据相关规定,《广东省居住证》持证人居住证有效期满后需要延期的,要及时办理签注延期手续,以便增加持证时长。如未及时办理签注延期,则分两种情况:2016年1月1日前,居住证有效期满后超过30天办理续期的,居住证办理期限自续期之日起重新计算,即续期之日前的时长不累计;2016年1月1日后,居住证有效期满后未及时办理签注的,居住证办理期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即前后时长可以累计(扣除有效期满到签注之间的时长)。该项积分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以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更多文章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