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广州户口是入读广州公办小学的重要条件,如果没有广州户口就只能选择积分入学了,而积分入学不代表就一定可以入读公办小学,每年各区的积分入学竞争还是挺大的,所以入户广州也成了许多非户籍家长解决孩子上学问题的重要途径,那么有哪些方法可以入户广州呢?
01·积分入户
积分入户是很多人会选择的入户方式,
申请入户广州市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45周岁以下
(二)持本市办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三)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积分入户指标:
基本指标:文化程度、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年龄
加分指标:技术能力、创新创业、急需工种或职业资格或服务行业、社会服务和公益、纳税情况、表彰奖励
减分指标:信用情况、违法违规与刑事犯罪(其中,信用不良记录每宗减5分)
02·人才引进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来本市创业或就业的人员,可申请将户籍迁入本市。
(一)经广州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申办时须在本市缴纳社保。
(二)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5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本市缴纳社保。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本市缴纳社保。
(四)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并有学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个月。或具有国(境)外学士学位,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申办时为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在广州市有参保记录即可,其他留学人员缴纳本市社会保险费的时间仍为6个月。
(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
1、从事广州市引进技术技能人才职业目录内相关职业;
2、获得证书或考核认定后,在本市工作、参加社会保险满半年以上;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具有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高级技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社保需要半年;技师年龄在40周岁以下,社保需要1年;高级工年龄在35周岁以下,社保需要2年;
(3)从事广州市产业发展急需的行业紧缺工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六)以薪酬、投资等市场化方式评价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具有突出能力和贡献的创新创业人才。
(七)由于用人单位整体迁入、项目建设等原因,确需将户籍迁入我市,经省、市政府同意,明确给予引进的人员。
(八)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九)在广州市重点扶持的企业、项目单位、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骨干、紧缺急需人员。
(十)广州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特殊需要的人员。
03·应届生入户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国〔境〕外留学人员)可到广州市公安机关办理入户审核迁入本市户籍:
(一)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学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并有学士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
注: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硕士、本科为毕业两年内,博士为毕业五年内。
04·职称入户
职称入户也是很多家长会选择的一种方式:
(一)职称要求及年龄:
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需在40周岁以下。
(二)社保:
1、申办时须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
2、补缴不视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3、申请人的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应与实际用工单位一致。按法律法规属于劳务派遣的除外。
05·投靠入户
夫妻投靠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配偶人员,准予其本人及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一)配偶有本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登记结婚满2年;
2、男方年龄超过60周岁且女方年龄超过55周岁登记结婚;
3、夫妻一方为博士或博士后或经我市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二)符合随军条件,配偶为驻穗部队的现役军人。
子女投靠父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父母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户籍:
(一)父母亲一方或双方具有本市户籍的未成年子女。属随继父(母)入户的,其母(父)与继父(母)应结婚满2年以上。
(二)父母亲一方是在本市服役的驻穗部队现役军人,申请人符合随军条件。
(三)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父母亲一方或双方户籍在本市,所有子女户籍均不在本市的,准予一名子女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户籍。
*办理孩子投靠一定要在孩子未成年之前
父母投靠子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投靠子女人员,准予其迁入本市户籍:
(一)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夫妻一方具有原本市户籍或是丧偶人员,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
(二)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或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所有子女(不含现役军人或在国外或境外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的)均具有本市户籍;
(三)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的离休干部。
其中一方达到投靠子女条件的人员,其配偶符合广州市投靠配偶的登记结婚年限(满2年)的,准予其配偶一并迁入本市户籍。
06·留学生回国入户
办理条件:
(1)在国(境)外院校获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广州市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来穗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
(2)持有《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的国(境)外进修、访问学者、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
年龄要求:
1.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学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2.在国(境)外院校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3.在国(境)外院校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50周岁)。
社保要求:
按规定需参加广州市社会保险的申请人须在申办前在本市引进单位办理五险登记,并连续参保6个月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