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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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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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教育局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关于印发<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
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细则>通知》
注意事项
1.符合积分制入学条件的来穗人员须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djf.lsj.gz.gov.cn/bjfpublic/proxy/skin_1/index),确认积分制入学的积分,然后进入海珠区积分制入学页面申请积分制入学。入学申请预审通过后,申请人本人带申请材料原件,到所属街道积分制业务窗口现场审核和受理;
2.网上申请时间:5月6日至14日下午5:00;
3.现场审核时间:5月7日至5月15日(工作时间)。
申请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原件;
2.适龄子女的身份证原件(如未办理可在入学后提交);
3.申请人及适龄子女户口簿原件;
4.适龄子女出生证原件;
5.其他积分制入学申请相关材料原件。
申请人须提前准备上述材料的电子图片(jpg或pn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M),以便上传材料图片,现场审核须带申请材料的原件到受理点进行验核。
咨询电话
1.积分制问题可直接咨询各街道受理点。联系电话详见《2020年广州市海珠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受理点一览表》;
2.积分制入学申请咨询电话:海珠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34052897;
3.学位安排咨询电话:海珠区教育局,89185318(小学),89185325(初中)。
申请流程
受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