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发挥广州公共集体户在户籍管理中对落户广州的“兜底”功能,广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今天发布关于完善公共集体户管理通知。可能很多人会问小编,公共集体户是什么,谁能办理?下面小编为大家一一道来!
1.什么是公共集体户?
为解决人才引进、积分入户、拆迁落户等多种人群的落户问题,广州从2015年3月起启动设立“公共集体户”相关工作,明确广州各区至少设一个公共集体户,作为集体户口的补充和完善。截至目前,全市已设立145个公共集体户并受理相关业务。
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对公共集体户服务对象分类处理的指引不够清晰、个别公共集体户承办机构自行附加限制条件等问题。为此广州官方14日发布了完善公共集体户管理的通知。
2.谁能办理公共集体户?
凡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含出生登记)或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及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的人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选择在公共集体户落户:
①符合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包括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
②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子女出生登记户口,或家庭团聚类的被投靠对象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
③恢复户口时,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被投靠人或其他原因无法落户的;
④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⑤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单位关闭或辞职、解聘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无法解决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的;
⑥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口需迁出的;
⑦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落户的。
3.公共集体户落户怎么申办?
拟入户人员,应先按规定顺序提供有关证明以确定登记入户地址。
①在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产权并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
②本人或直系亲属没有自有产权住宅房屋的,在政府或用人单位拥有产权供其居住的住宅房屋地址登记入户
③没有以上规定住所的,可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入户
PS:应由公共集体户“兜底”的,须按不同类别选择相应的公共集体户:
属于引进人才入户的,在其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
积分制入户的,在其受理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
其他类别(含有广州市户口的),均在其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
申办人员照此原则在公布的公共集体户中选择对应的落户地址,由入户审核部门进行初审,公安部门审定后,公共集体户承办单位应予受理,不得附加条件或拒绝办理。入户人员的户口卡等办理完成后,公安部门通知承办单位的集体户专职管理人员领取,由公共集体户承办单位对入户人员进行日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