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届本科毕业生入户广州需要什么条件?往届本科毕业生怎么入户?如下是师锦教育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政策依据】
1、《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
2、《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0号)。
【办理条件】
1、广州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办理暂缓就业的广州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2、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非广州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办理暂缓就业的非广州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六条规定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同时具有学位,并且年龄在35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学历或者硕士学位,并且年龄在40岁以下。
(3)具有博士学位,并且年龄在45岁以下。
注:暂缓就业期限是2年
【办理时间】
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作日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办理方式】网上申报、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入口】
外网地址:http://www.hrssgz.gov.cn/rcyj/
内网地址:http://172.16.26.65/gzhr/Login_rcyjsb.aspx
【办理窗口】
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98号精典大厦9楼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
【办理材料】
(一)注册填报资料
申办人在网上注册填报资料后,须上传以下资料:
1、就业证明材料。包括就业协议书或社保缴费证明、就业登记材料。
2、代理协议。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办的代理人员还需提供代理协议。
(二)入户申请材料
申办人申请办理入户手续时,须补充上传以下资料:
1、报到证。
2、学历资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就业调整改派材料
申办人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份,复印件应统一用纸,并按顺序排列。
1、报到证。
2、学历资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接收单位意见。包括原接收单位和现接收单位意见。
(四)跨年度接收材料
申办人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统一用纸,并按顺序排列。
1、报到证。
2、就业证明材料。包括就业协议书或社保缴费证明、就业登记材料。
3、学历资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办理程序】
申报人直接网上申报→市人社部门审核→用人单位打印《广州市接收高校毕业生审批表》并盖章→前往市人社部门盖章→到办理窗口打印《广州市入户人员信息卡》→凭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迁移证到公安部门办理报到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