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以下任意一个条件均可办理:
1、与驻穗部队签订正规合法劳动就业合同的社会人员;
2、符合广州市关于异地招工相关政策要求的在穗部队工作的社会人员。
1、招收单位的报告请示(原件)并附个人简历;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人户口薄(原件)
4、本人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原件);
5、本人结婚证或离婚证及小孩出生证明(原件);
6、本人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
领取户口准迁入证材料
1、广州军区联勤部人事劳动处出具的同意招收单位招聘人员的通知(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
3、本人户口薄(原件)
4、本人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原件)
5、本人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小孩出生证明
6、 职工商调表(原件)
落户材料:
1、区公安分局户政窗口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2、接收单位入户证明
3、广州市区入户回执
4、本人身份证(原件)
5、本人高中或中职以上学历(原件)
申办流程:
网上申请:申报接收单位在http://wsbs.gz.gov.cn/gz/rhzt/index.jsp填报信息。
领取入户指标:携申请材料到到广州军区联勤部人事劳动处报到,并领取入户回执。
领取户口准迁入证: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持盖章的入户回执及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拟入户地的区公安分局户政服务窗口办理入户复核。
落户:到单位所在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