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物管公司开出的业主证明。要写清楚迁入的具体地址,不能是开发商的自编号什么A栋B栋啦这些是不行的。而是要写清楚什么街道,门牌几号这种类型的地址。
2、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
只要准备好这两样,人才中心就会给你开一个准迁证明并附上你的集体户口那一页。
然后你要再去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的户政科办理你的户口迁入手续。
所需材料如下:
1、人才中心出具的准迁证明及附上的集体户口那一页。
2、房产证。如果是新买的房子没有房产证的要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及发票的原件、复印件 (注明:购房合同的复印件只需复印首页及印花税页、姓名表页,房屋登记表页那几页就行,不用全部复印。)
3、两个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我只提供了一本,但也没太大问题)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一寸相片,要和身份证上的相片相同。 (不过我带去的不是身份证上的那张相片,最后没收,证明这个应该不是最重要的。呵呵)
准备好以上材料递交给户籍,并交纳10块钱的工本费这样子就能办理入户了。不过还要提醒一点的是,如果是新房的话必须要交楼后才能办理入户手续。
七类人员可落户公共集体户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共集体户的服务对象,即凡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含出生登记)或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及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的人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选择在公共集体户落户。这七类人员包括:符合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包括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子女出生登记户口,或家庭团聚类的被投靠对象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恢复户口时,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被投靠人或其他原因无法落户的;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单位关闭或辞职、解聘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无法解决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的;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口需迁出的;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落户的。
《通知》指出,父母一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人员,另外一方是本市家庭户口的,其子女应随本市家庭户口一方登记户口。父母一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人员,另外一方非本市家庭户口(包含市内外学校学生、人力资源市场、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等)的,其子女应随公共集体户一方登记户口。其他集体户的相关人员,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广州公共集体户的服务对象
凡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含出生登记)或有广州市户口,但无合法住宅类房屋及直系亲属可以投靠的人员,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选择在公共集体户落户:
1. 符合引进人才入户、积分制入户、政策性入户(包括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
2. 父母一方或双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子女出生登记户口,或家庭团聚类的被投靠对象是本市公共集体户的;
3. 恢复户口时,原注销户口所在地没有被投靠人或其他原因无法落户的;
4. 因离婚、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征地、拆迁等原因,失去现户口所在地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
5. 单位集体户人员因工作变动、单位转制、单位关闭或辞职、解聘等原因,现工作单位无法解决集体户口或不同意迁入的;
6. 原在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体户口需迁出的;
7. 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无法落户的。
父母一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人员,另外一方是本市家庭户口的,其子女应随本市家庭户口一方登记户口。父母一方是本市公共集体户人员,另外一方非本市家庭户口(包含市内外学校学生、人力资源市场、工作单位集体户口等)的,其子女应随公共集体户一方登记户口。其他集体户的相关人员,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