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人才(往届毕业生)入户广州:
【申办条件】
在本市就业(创业),有合法住所,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准予其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迁入本市居民户口:
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有学士以上学位;
2)、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
4)、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
5)、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6)、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
7)、具有中等职业教育以上学历或普通高中以上学历,并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我市紧缺工种(职业)目录、在本市连续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
备注:具体有关年龄和广州交纳社保年限,请关注微信:师锦教育
【办理材料】
(一)注册填报资料
申办人在网上注册填报资料后,须上传以下资料:
1、就业证明材料。包括就业协议书或社保缴费证明、就业登记材料。
2、代理协议。通过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办的代理人员还需提供代理协议。
(二)入户申请材料
申办人申请办理入户手续时,须补充上传以下资料:
1、报到证。
2、学历资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就业调整改派材料
申办人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份,复印件应统一用纸,并按顺序排列。
1、报到证。
2、学历资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接收单位意见。包括原接收单位和现接收单位意见。
(四)跨年度接收材料
申办人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统一用纸,并按顺序排列。
1、报到证。
2、就业证明材料。包括就业协议书或社保缴费证明、就业登记材料。
3、学历资料。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